2015年“教育管理先进个人”、“资助育人先进集体”
评选结果公示
经各院系自愿申报,学工处初审,送由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评审,现将评选结果通报如下:
一、 教育管理先进个人
诸东涛、邵红军、李铁英、王玲玲、蒋向红
二、资助育人先进集体
美术学院、现代传媒学院、生命科学与化学化工学院、
数学与信息技术学院、文学院
公示期七天(2016年1月6日-2016年1月12日),公示期间若对公示结果有任何意见和建议,请向学校学生工作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83758160,联系人:丁老师。
学生工作处
2016年1月6日